关于在全市建立保安机动备勤力量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建立保安机动备勤力量的通知

各保安服务公司武汉安保

  近来,我市各类治安案件频发,反恐维稳形势严峻。保安服务公司是一个特殊行业,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辅警力量,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厅和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市“保安三员”积极性,提高保安队伍实战水平,切实发挥保安员辅警作用,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组建保安机动备勤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建

  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以下要求组建备勤队伍:

  (一)队伍总人数不得少于公司保安员总数的5%;

  (二)队伍成员年龄需在20岁以上40岁以下;

  (三)队伍成员必须经过正规的背景审查,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四)队伍成员身高需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擒拿格斗基础。

  二、装备器械

  武汉安保备勤队伍配备装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保障队伍运兵使用的应急车辆;

  (二)保障队伍出勤使用的通讯和照明设备(对讲机、手电等)。

  (三)保障队伍出勤使用的保安器械(防暴叉、防暴盾、橡胶警棍等);

  (四)保障队伍训练和出勤穿着的服装(黑色特勤服)。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公司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迅速组建备勤力量。要明确一名领队负责人和组建队伍总人数,领队负责人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训练队伍,培养力量。各公司要对队伍成员进行系统的教育和训练,培养备勤队伍的过硬素质和过硬能力。

  (三)建立制度,备战备勤。各公司要建立应急预案和备勤制度,要能随时补充力量,保障队伍活力。接到出勤命令后,须保证随时能集合、随时能出勤、随时能作战。

  (四)武汉安保实战考核,评先评优。公安机关将把各保安服务公司备勤队伍实战中的表现纳入全市各项评优活动打分标准,并对表现优秀的队伍进行通报表扬。